关于做好2025年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5 访问次数: 10
各相关学院:
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困难学生,鼓励学生不断进取,决定继续向我校捐款。现将本次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9名相关学院(石油化工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24年度受天津校友会资助的学生。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长辈,道德品质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德优良、学习认真刻苦,无违反校纪校规。
二、资助标准
本学年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如学杂费已交齐,按学费标准发放资助金;如学杂费未交齐,财务核算扣除欠费部分后,将剩余资助金发放给学生。
三、申请报送材料
1.《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继续享受申请表》纸质2份;
2.《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及纸质(加盖学院公章)。
3.纸质版材料送至文正楼315,电子材料:jjh@cczu.edu.cn
四、评审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将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前报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汇总审核,公示三天后报天津校友会审定,确定最终获资助名单。
在资助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资助金的获取资格。
1)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3)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学校提供成绩单为依据);
4)有奢侈消费行为的;
5)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6)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继续享受申请表.docx
2025年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学生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