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基金会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

关于做好2025年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5    访问次数: 10

相关学院:

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困难学生,鼓励学生不断进取,决定继续向我校捐款。现将本次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9名相关学院(石油化工学院、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24年度受天津校友会资助的学生。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顺长辈,道德品质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德优良、学习认真刻苦,无违反校纪校规。

二、资助标准

本学年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如学杂费已交齐,按学费标准发放资助金;如学杂费未交齐,财务核算扣除欠费部分后,将剩余资助金发放给学生。

三、申请报送材料

1.《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继续享受申请表》纸质2份;

2.《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及纸质(加盖学院公章)。

3.纸质版材料送至文正楼315,电子材料:jjh@cczu.edu.cn

四、评审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将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24日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汇总审核公示三天后报天津校友会审定,确定最终获资助名单。

在资助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资助金的获取资格。

1)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3)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学校提供成绩单为依据);

4)有奢侈消费行为的;

5)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6)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继续享受申请表.docx2025年常州大学天津校友会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学生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