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捐赠项目的支出范围及禁用范围(供参照)
发布时间: 2025-05-26 访问次数: 10
基金会捐赠项目的支出范围包括:
(一)学生奖励:指受益人为学生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创新创业奖、科研成果奖等奖励支出;
(二)学生资助:指受益人为学生的各类助学金、重大疾病救助金、创业就业补助、科研补助、实习实践补助等资助支出;
(三)人才经费:指为引育高水平人才而产生的薪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支出;
(四)教职工奖励:指受益人为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教学奖、研究成果奖、管理服务奖等奖励支出;
(五)教职工资助:指受益人为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困难补助、重大疾病救助等资助支出;
(六)校园基础建设:指修建修缮各类校舍建筑和广场、道路、园林、桥梁、树木、绿地、水系等校园景观发生的相关支出;
(七)图书资料、仪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和其他商品或服务采购支出;
(八)校园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资助支出;
(九)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资助支出;
(十)为实施捐赠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十一)为管理捐赠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支出;
(十二)符合基金会公益宗旨、业务范围以及捐赠协议约定的其他支出。
基金会捐赠项目资金不得用于:
(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值班费、加班费等福利;
(二)购买字画、烟酒、花卉、土特产、烟花爆竹、台历贺卡等礼品;
(三)与捐赠项目无关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管理费用;
(四)偿还贷款、支付罚款;
(五)超出捐赠协议约定范围,或超出相关制度规定标准、比例的支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支出。